2016-10-12 16:33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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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要从事统一受理案件、接待律师、接待查询案件以及评查案件、监管办案规范、管理涉案财物等工作。近年来,案件管理中心秉承“尚法崇德、公正廉洁、笃行唯实、敬业爱民”工作理念,以“科学管理、规范执法”为载体,积极作为,锐意进取,努力打造群众看得见的司法规范化品牌。推行的“三化工作法”、多元流程管理等经验先后被高检院、省检察院转发推广,探索创新的“痕迹管理”规范司法建设模式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。案件管理中心多次被评为本院先进部门,荣获“平安莱州建设先进单位”等荣誉,连年在烟台市检察院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。



精益求精 规范司法
案件管理中心按照院党组综合推进司法主体、司法制度、司法场所、司法信息化、司法监督“五位一体”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划,认真牵头实施,并以案卷为依托,统一全部案件进出口,对案件办理的过程实施同步监督管理,在案件办理后组织评查纠错,以严格管理促进规范司法。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、精益求精的追求,市检察院的案件质量、干警素能、基础设施以及群众满意度都保持在较高水平。2014年9月,在高检院的评估中得到充分肯定,2015年烟台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莱州召开。




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。
“案件管理中心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,干警的一言一行关系检察机关的形象,必须始终做到服务群众文明、热情、高效,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。”案件管理中心主任黄顶峰说。对此,案件管理中心立足职能,坚持以解决问题和满足群众所需为导向,加强与人民群众、诉讼参与人的互动,从岗位接待、电话接待、网络接待等方面全方位接待群众查询案件、递交材料,在互联网等平台上依法公开案件信息,在服务大厅开通自助区、直播区公开办案过程。通过制作电子卷宗、开通视频接待、主动推送信息等新技术提高服务的工作效能,努力以文明、热情、高效、规范的服务赢得群众赞誉,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。



干警参加业务竞赛。
自我加压 创新发展
案件管理中心积极适应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发扬团结拼搏精神,自我加压,大力创新,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发展。2013年,以标准化监督、过程化控制、服务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“三化工作法”被《检察日报》头版头条报道。2014年,司法规范化“痕迹管理”工作经验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一等奖,该经验在2016年8月举行的山东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上被全面推广。案件管理中心干警加强自身业务素能建设,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先后获得烟台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、烟台市检察机关案管业务标兵、莱州市模范青年等荣誉。(通讯员 逄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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